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8 22:33:33
公路施工设计变更的处理程序 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当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进,需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单位提供变更相应的图纸和说明。2承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需经监理工程同意,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需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承包人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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