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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8 21:56:51
律师解析。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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