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8 06:49:57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义: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特点: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准财产税)。征税对象是土地。征税范围有所限定。实行差别幅度税额。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和郊区。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概念: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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