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8 03:32:32
对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无外乎有两种。一是经过追认使其变成确定有效的合同,二是通过撤销的意思表示使其变成确定不生效的合同。1、追认,合同生效;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想使合同具有效力,要经过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合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2、撤销,合同不生效。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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