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1 10:51:03
法律分析:股东虚假出资有多种表现形式。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账,骗取验资。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取验资。3、投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对验资,短期内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资金进行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