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1 08:30:35
事故处理有纠纷当场仲裁结案。今年一月份,家住芝罘区的张先生驾车在芝罘屯路与骑摩托车的王先生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二大队现场调查取证后,很快做出了责任认定,张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前不久,双方当事人来到交警队共同申请交警二大队调解该事故,交警按规定对王先生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进行了审查。其他费用并无多大异议,但双方对于误工费产生了较大的分歧,王先生出据了医院开具的七个月的假条,而张先生称当时诊断的伤情为软组织挫伤,保险公司说按规定不能超过三个月误工费,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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