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1 08:43:56
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在机关交管部门的主持下,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的诉讼外调解活动。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据此,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书面向交管部门申请调解。第六十四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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