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1 10:36:29
承揽主体没有订立合同资格的,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是通过合同诈骗等方式签订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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