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1 18:44:42
我国检察院对不起诉的程序包括审查、决定、宣布和送达、善后工作以及报请批准。不起诉决定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决定权,并需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法律分析。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不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我国对不起诉适用的程序包括:(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二)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三)宣布和送达。(四)不起诉的善后工作。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等。(五)报请批准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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