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0 20:21:39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违约行为包括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达标等,甲方可以通知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进行工程质量反索赔、工期延误反索赔、工程保修反索赔、解除合同反索赔、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反索赔等其他事项的索赔。法律分析;《合同条件》第31条中规定,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以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工程质量反索赔。2、工期延误反索赔。3、工程保修反索赔。4、解除合同反索赔。5、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反索赔。6、其他事项反索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存在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造成其他违约行为。拓展延伸;了解发包人索赔的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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