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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0 20:51:18
法律分析。可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所以,可以按法定比例扣底薪。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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