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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2 02:56:31
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民法典》规定,对婚姻登记有关程序等作出如下调整。一、 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民法典》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第1077条和第107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一)申请;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须提前申请,并提交以下证件材料。1、结婚证;2、双方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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