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30 06:52:39
1、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具体如下:一是,停放在停车场。目前在大型的商场、饭店、体育场、电影院、展览馆、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都设有停车场,驾驶员应当将车辆驶入这些地点停放。二是,停放在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考虑到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而停车场建设一时又很难跟上,法律作了变通性的规定,即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将机动车停放在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上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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