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30 07:28:00
(一)旅行社与旅游者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够明确具体,履约不完全,从而引发纠纷。旅游合同规定了旅行社与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是衡量旅游产品是否合格,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的主要标准,更是处理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纠纷的法律依据。实践中,大多旅游合同内容约定不明,且有利于旅行社责任的免除。加之作为格式合同的旅游合同,其订立并不需要经过双方磋商的过程,绝大多数旅游者只能是被动地接受或者不接受的选择过程,致使旅游者在发生纠纷后无法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其次,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旅行社,在签订合同后不全面履行约定义务(如个别旅行社在合同中称游足若干个景点,实际上有部分景点不包括门票,只是“远眺”或“途经”),也导致了纠纷的发生。(二)高额回扣所引起的抬高旅价、以次充好甚至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导致旅游纠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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