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2-06 06:56:58
2021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如下: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开设公积金账户继续正常缴存的,这种情况不能提取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2、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人应该准备这些材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3、准备好以上材料后,由本人到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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