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2-06 19:46:0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民事损害赔偿的原则有: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其行为造成的实际的财产损失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即以实际损失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2.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3.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原则,亦称损益同销原则,是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原则。4.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由于混合过错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原则。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