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3 09:36:24
基金托管人履行以下职责。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报告。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六条,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三)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四)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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