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1 20:58:11
法律分析:经营部开时凭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纳税人应提供资料:购领簿、税控IC卡(税控机打使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已用存根。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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