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2 06:21:19
推行背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出生证明”好开了,但企业注销的“死亡证明”办起来依然繁琐。按照现行《公司法》规定,无论企业是否有债权债务、是否经营过,注销都得按照程序“慢慢来”:一般需要经过清算组备案、报纸公告、正式注销等手续,程序繁琐复杂、周期又长,来来回回至少需要两个月。实施进展2015年上半年,国家工商总局选取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试点。目前,试点正在逐步扩大范围,只要各地试点方案符合相关文件原则并报工商总局备案,就可以直接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以上海为例,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只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对其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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