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2 06:36:02
可以再起诉。1、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应予受理。2、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查明第一审人民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进行审理。二、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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