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3 16:41:10
危险车辆未贴标志警告扣3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由于高速公路的特殊性,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故障,应当遵循更严格的操作步骤。1、正确停车。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停下;如果车辆已失去动力,要利用其惯性滑入紧急停车带;如果车辆已停止运转,可利用启动马达产生的动力挪入或推入紧急停车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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