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3 23:33:59
执行错误的,当事人或者利害相关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收到书面异议之后,应该在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一、到期债权的执行异议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对执行复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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