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4 00:45:42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一、离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什么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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