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5 22:07:35
离职证明必须加盖公司章,否则无法办理失业证和转移社保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提供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虽然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借鉴国际经验,用人单位有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离职证明用途包括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正常离职手续、申请失业金和转移人事关系、社保等。离职证明应由人力资源部填发,不必写收信人姓名和地址,只需注明开证明日期。法律分析;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必须加盖公司章,不然,离职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因而,劳动者无法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也就不能到社保局办理转移社保手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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