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5 19:53:55
法律分析。婚前部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最高院《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