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5 23:46:50
省高管支队发布的高速公路超速处罚新标准如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1.新标准针对小型车、大型车超速行为划定4种处罚措施:警告;罚款200元,扣3分;罚款1000元,扣6分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小型车超速20%以下的,予以警告;超速20%低于50%的,罚款200元,扣3分;超速50%低于70%的,罚款1000元,扣6分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70%的,罚款2000元,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大型车限速标准为,在小型车限速80公里、90公里路段降低10公里,在小型车限速100公里、110公里路段降低20公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