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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5 08:12:52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由双方协商清偿或由法院判决。个人财产清偿的情况包括夫妻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逃避债务、未经同意资助亲朋债务和个人经营收入未用于共同债务。《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对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下列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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