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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6 06:28:53
【颁布日期】19871224。【实施日期】19871224。【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使建材企业贯彻执行产品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强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根据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批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报告》和《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国家经委《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为。用户服务的方针,以产品技术标准为依据,对产品进行监督和检验。第三条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国家。、地方、企业)管理。【章名】第二章机构和业务。第四条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司在国家经委、国家标准局的指导下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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