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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6 03:33:49
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一般判令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最终应由其所属的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如其财产不足以执行,则可增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如总公司仍不能得以执行,则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总公司设立其他分支机构。二、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5、总公司章程;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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