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6 01:45:30
不可以。销售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属于超范围经营,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如,某医药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中药、中成药批发、零售,但该公司不但批发、零售中药、中成药,还批发、零售西药、保健品,此行为就属于超范围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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