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6 02:05:37
判刑后的罚金不交不行,罚金是具有强制性的,一般情况下必须要交。《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对于企业或者对于自然人来说,犯罪势必都会留下相应的记录,这对企业将来开展业务也是非常不利的影响,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的过程当中,税务局只有权对当事人判处罚款,却没有判处罚金的资格,同样的一件偷税漏税的案例,交过罚款就不会再判罚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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