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6 05:30:14
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措施;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全县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五)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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