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6 07:45:36
新入监罪犯的教育时间一般为两个月。监狱应对罪犯采取的教育改造措施有。1、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2、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3、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4、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新收罪犯入监后,监狱(监区)应当向其宣布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1、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的权利。2、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改造,按照规定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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