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9 18:49:50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姓名、住址、肖像、私人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被公开的权利。(2)储蓄或者其他财产状况,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和公开。(3)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刺探和公开。(4)档案材料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5)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6)个人生活不受监视或骚扰。(7)通信、日记或其他私人文件不得刺探和公开。(8)夫妻合法的性生活不受非法干扰、调查和公开,婚外性关系非关系社会利益,不得任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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