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9 20:22:02
一、员工年中离职年假如何计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由此可见,当年度中途离职符合条件的职工,也有权享受年休假待遇。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甲到5月1日应休年假时间为120天365天*5天=1.。6,甲可以在离职之前休息1天半。二、如何理解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关于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