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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9 19:09:41
律师分析。办理材料有《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事项证明文件、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副本、《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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