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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9 16:45:48
律师解析。担保期限已经过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然消失。在双方贷款合同里规定的保证期间和之前签订的款项规定的保证期间,将钱款借出的债权人没有对借款人即债务人向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在这里作为保证人就可以不必付保证的责任,若果一旦债权人已经向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么之前保证期是可以在这一段诉讼期内中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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