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9 21:22:39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行为。买受人在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时,通常会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同开发商签订格式文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会约定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条款承担责任。承担责任。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在第九条规定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内容为:除本合同第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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