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9 21:22:38
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行为。买受人在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时,通常会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同开发商签订格式文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潍坊现在通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一般是在第规定交付期限,内容为: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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