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8 11:34:23
我国借款合同的违约金的处理是:由人民法院对于违约金的数额作出判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现行《民法典》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585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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