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31 08:21:05
先合同义务的依据是《民法典》有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先合同义务包括协助义务、通知义务、保密义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一、什么是《民法典》中的先合同义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