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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1 06:00:16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生育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就是说在办理登记后,依据法定程序来办理签发的情形。办理条件。1、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2、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材料:1.父母身份证原件;2.全家户口本;3.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4.广东省生育登记表(需要两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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