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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1 07:00:27
根据《刑法》196条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包括。(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的行为。(四)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以下这些:(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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