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1 06:24:29
2013年10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预谋以找婚庆公司办酒席为名实施诈骗,10月4日两被告人通过电话联系将某婚庆公司的老板被害人郭某骗至南昌。被告人王某冒充一房产公司的老总与被害人郭某见面。王某谎称要在郭某的婚庆公司办理一场价值30万元的婚礼,并要求郭某给付6万元的回扣。之后王某以检查郭某公司实力为名要求郭某在南昌某银行开设一账户(办理一卡一折)并存入付回扣的保证金6万元。期间被告人王某通过偷窥获知该账户密码为1213。从银行出来后,被告人王某以查看郭某存折为名从郭某手中骗取存折并趁其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该银行的另一存折进行调包。之后被告人王某又以郭某有银行卡不需要存折为由将该存折撕毁。被害人郭某虽有疑虑,但认为其有银行卡在手亦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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