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1 06:49:52
破产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破产宣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和终结破产程序。根据裁定,破产宣告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债务人、管理人和已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变价方案进行拍卖出售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最后,管理人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进行注销登记。法律分析;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