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1 04:33:10
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具体如下:(一)办事程序;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二)转让土地报件;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3、《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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