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2 15:02:46
婚前财产公证的主旨是为了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解决婚姻、财产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在一些情况下,如婚前已有产权证、房屋为父母的或承租的、已交付全部房款等,不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如一方出资购房但手续在对方名下、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等,强烈建议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确保财产归属,预防纠纷,维护家庭和谐。法律分析;一、哪种情况不要婚前财产公证。以下情况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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