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6:54:20
法律分析。治愈后3年无复发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二十四条但书“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视为合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二十四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