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4:32:31
会判离婚的情况: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一、夫妻感情不和有哪些表现。夫妻感情不和有以下认定的标准。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一方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一方患有法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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