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4:37:03
管辖不是司法机关的内部分工,而是被告人重大、首要的程序利益。管辖错误是对被告人基本程序权利的侵犯。管辖是司法程序的入口,没有管辖权,导致一切诉讼行为归于无效。可以说,管辖权问题不解决,法庭根本无权进行下一步的审理;管辖权的问题不解决,诉讼程序每进行一步都涉嫌违法。由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应由无锡中院审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此提出强烈要求。且本案存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形,邵洪春心存疑虑,若本案控制在无锡境内审结,不仅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无法保障,司法公信也将受到严重损害。为保证被告人的程序利益,维护司法公正,本案必须由无锡中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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